抓好这些事村庄更美丽

「本文来源:新疆日报」

年12月6日,库车市阿拉哈格镇比苏特村村民在墙壁上绘画。走进库车市乡村随处可见文化墙,既美化了乡村环境,也成为乡村文化的新载体。□尼亚孜·热合曼摄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魏永贵

新源县新源镇托海村发展乡村旅游业,邀请了农民画家进村创作,一幅幅构思巧妙的墙绘作品引人驻足。这些绘制在街巷民居墙面上的巨幅画作,内容生动,色彩绚丽,展现了新时代的农村生活和民俗风情,一面面“会说话的墙”凝聚起推进乡村振兴的力量。

年10月,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自治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1月,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自治区年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年11月至年2月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安排。两个文件为我区各地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设整洁宜人的人居环境制定了措施,提出了要求。

千村示范定目标

年9月,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新城西门村与“全国脱贫攻坚楷模”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结对共建,一起打造民族团结和乡村振兴示范村。一年多来,新城西门村学习十八洞村,培育壮大“旅游+”产业体系,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村容村貌大变样。

目前,我区确定了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方案》明确,以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实施主体,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年,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补齐农村住房配套设施短板;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全面提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新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美丽乡村建设既要有美丽之形,还要有宜居之实。《方案》提出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14项重点目标任务,包括科学规范农房规划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农村生活用能转型、拓展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涵盖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并从体制机制、项目推进、资金安排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措施和解决方案。

抓好实事和“小事”

年7月,自治区农村卫生户厕改建工作东疆片区现场推进会在哈密市召开,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哈密市伊州区柳树沟乡一棵树村农村改厕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伊州区投入资金在村里建成的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每天可处理污水立方米。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转化为可以用来绿化灌溉的中水,用于村子周边绿化林带的灌溉。

农村改厕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方案》要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就要从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实事抓起。包括农房建设、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和“小事”。要发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共同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贡献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健全互嵌式村镇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各族居民互嵌式居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方案》强调,农房和村庄建设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脉络,注重与自然和农业景观搭配互动,顺应地形地貌,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农房建设要与环境建设并举,注重提升农房服务配套和村庄环境,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中心村聚集。要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防止大拆大建、刷白墙、西洋化。

清洁村庄“划重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天山村是乡村振兴示范村。近年来,天山村积极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如今,全村户村民家的水电路齐全,徽派风格的建筑独具特色。

生活区、种植区及养殖区“三区分离”,是推进乡村人居环境美化的重要一步。

按照《通知》要求,冬季清洁村庄行动会战重点包括:清理生活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山”“死角垃圾”“垃圾围村”等问题;清理农村沟渠,清淤疏浚,生活污水有序排放,加强对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地区的清理保护;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按照农业废弃物处理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规范和推动人畜分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改建农村户厕,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思路稳步推进;改善村容村貌,组织和引导村民自发拆除私搭乱建设施、治理乱堆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完善村庄公共设施,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以污水不乱排、不影响村容整洁为基本出发点,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清洁村庄行动得以实现,必须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贴近基层、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村庄清洁行动的目的意义、社会作用、推进举措,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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